助学奖学 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5-08-04 02:24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4 - 89800928
  • 学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2017年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问答

(七)你院是否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得奖学金比例是多少?
答: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其中,一等奖学金占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2011年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国家金为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

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中央核对比例给予资助;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按照规定给予孤儿大学生助学资助;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资助。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帮扶,解决学生困难。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