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金者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贷款、勤工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和企业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金。(5)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总成绩排名前5%的考生奖励2000元/人。(6)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学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技能大赛获国家级奖项奖励2000元/人、省级一等奖奖励1500元/人、省级二等奖奖励800元/人,如同时达到以上条件,按照所获高奖项进行奖励。(7)如同时满足第5条和第6条,按高奖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