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奖学金、金、生源地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学校专业优秀奖学金: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实行专项奖励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8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3、校内专项奖学金:学校对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给予奖励。每次奖励标准为800元-1500元。
4、企业奖学金:此项奖学金金由校企合作单位赞助,如东蒙集团、迪尚集团、如意集团、505制药厂、斯卡雷.博德制衣有限公司等,按1000元、800元、500元不同等级标准发放。
第二十四条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