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助学政策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有资格评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可享受每年2000—4000元/生的国家助学金补助。学院常年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学院实行学年奖学金评定制度,获奖学生比例达30%以上,学院奖学金每年2000元/生。
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凡我院正式录取学生,学生本人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均可在新学年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注册并申请贷款,导出助学贷款申请表,并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
(3)签订合同后,贷款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先行赴校报到,并向校方出具合同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