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贷款
(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生,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并签字,来校报到后交给班级辅导员。请务必仔细阅读《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温馨提醒和安全预警内容。
(二)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公寓费的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详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可提前登录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n)进行网上自助办理,注册基本信息。
(三)经省教育厅厅务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在我省部分市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试点工作,确定2021年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分行在忻州市、临汾市所辖各县(市、区)开展贷款试点工作。区域内全部首贷学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和大学在校生)走邮储银行贷款渠道,首贷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县、乡(镇)设立的中国邮储银行营业机构办理,也可线上远程办理。其工作模式采用全程线上操作,贷款学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贷款申请、资料上传等操作。试点地区学生也可在县域内邮储银行所有一级、二级支行及邮政代理网点或县资助中心现场受理点(邮储银行驻点)线下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