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高职学生要如实、完整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表内的承诺部分本人须仔细阅读,经慎重考虑后签字,确保真实有效,开学报到时交辅导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随我院录取通知书寄出)
(二)奖金
1.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的学生按比例均可申请资助。
已办理国家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将《受理证明》在入学报到时交辅导员,以便我院进行回执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