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用于表彰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院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3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
25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000元。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生源地财政贴息贷款(新生入学前在本人所在的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获得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1)为了确保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学院设立“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入学手续,再核实每人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奖(奖学金)、贷(贷款)、助(勤工)、减(减免学费)“等方式给以资助,解除学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