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3 10:01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9-82602179/82602000
  • 学校地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2019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学校实行“奖学金、金、生源地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
第二十二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对在陕西省地方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含2017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的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生活补助(含一等金3500元),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贷款限额8000元部分,由学院从资助专项基金中给予补助。对其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受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和标准均按国家资助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倾斜。

2018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1、本学年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金名额分配以各二级学院2016至2018级学生人数为基础,结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分配。
6、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活动;
2、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排序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将国家金结合学生其他受资助情况通盘考虑,提出国家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将推荐名单、资助档次在本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及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各学院要加大国家金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学生干部会议等形式将学院国家金的名额分配、评审条件、资助人选等有关情况告知每一位同学,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有关评审政策和基本情况。坚决杜绝在评定国家金时出现“轮流坐庄”、“平均主义”、“人情资助”、“撒胡椒面”情况,坚决杜绝发生“改变国家金用途”的行为。各学院在评定国家金时,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城镇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要享受国家金,切实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对2018级新生家庭因遭受极端恶劣天气致使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要给予重点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国家金

2016年陕西省7所高校招生政策有变化

此外,学校出台了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办法,被西北大学录取且高考位次在600名(文科)和5000名(理科)以前的考生给予5000~60000元的奖励;对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大学七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该专业就读期间学费全免,提供高额奖学金,获奖比例70%,推荐免试研究生比例50%,并可参加“本、硕、博连读”或“本科免试直博”的英才计划等。

2016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帮助贫困生勤工。

2015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学校实行“奖学金、金、生源地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

2013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帮助贫困生勤工。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学院以《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手册》为依据,规范了学生的言行举止和学院的教学生活秩序,大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进行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竞争意识及社会适应能力。
学院建立了“奖、贷、助、补、缓”资助体系。凡符合国家及学院资助政策相关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可申请国家及校内的各项奖助学金,即使家庭经济困难也可顺利完成学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