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金;4、国家贷款;5、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6、省政府奖学金;7、优秀学业奖学金;8、社会实践奖学金;9、专业技能奖学金;10、文体宣传奖学金;11、赴境外交流学生奖学金;12、舟山市东海教育基金会奖金;13、舟山慈善金;14、学校困难学生减免补助金;15、学生勤工;16、学校学生急困救助等(社会奖金根据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
(三)根据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关规定,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开通“绿色通道”,请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来校报到前,填写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到时凭此表向学校提出学费缓缴的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