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奖政策:学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采取了以下奖措施:国家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校企协议确定),具体奖金评选办法见当年的《学生手册》。
第三十二条 根据《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录取的三年制新生、联合培养的四年制高职本科新生设置了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5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 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 1000元/人
备注:具体评定规则见招生网相关文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五年制联合办学的学生不参与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第三十三条 具有保送资格、并保送到学院被录取的学生可以根据《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新生特别奖学金:
一等特别奖学金 2000元/人/ 二等特别奖学金 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