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二、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其中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免试录取计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但不占已公布的高职招考招生计划。高校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不得避开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不得以所谓“预科生”名义违规招生。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2018年武夷山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特长生招生 凡在初、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省、市级艺、体及其他特长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学生就读我院,将获得适当的学院奖学金奖励。

2016年武夷山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特长生招生 凡在初、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省、市级艺、体及其他特长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学生就读我院,将获得适当的学院奖学金奖励。

2015年武夷山职业学院高职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贷款,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

2015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公告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武夷山职业学院

助学制度:凡文、理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考生,其投档成绩在我院录取的新生中名列前10名,入学后一次性发给每人奖学1500元。学院还设立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并为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提供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武夷山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