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品学兼优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考核推荐,学院审核公示,报请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9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34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金,共发放金额850.3万元。
希望受到资助的学生自强自立、立志成才,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学院将进一步研究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仙桃职业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金额分配表》
仙桃职业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金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金 额总金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医学院90435.2525.2机械电子工程学院1467.581.5经济与管理学院12.562.775.2艺术与传媒学院3.515.318.8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10.548.358.8学前教育学院15.575.390.8合 计146704.3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