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材料接收:新生入学前需如实填写该表。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后,必须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否则无效。开学后由各学院统一收取。
2.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全额交纳学费的学生,入学报到时可申请“学费缓交”。办理缓交手续时,学生须至少首付学费的50%并交清住宿费、书本费(即艺术类学生至少首付10000元,普通类学生至少首付8000元),另外与学校签订半年内还款保证书,保证在该学期内交清。
3.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于入学前在当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相关事宜。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户口□城镇□农村家庭人口数 毕业学校 个人特长 孤残□是□否单亲□是□否烈士子女□是□否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民政部门信息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注: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