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 国家奖学金
2. 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由所在学院另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3.专项奖学金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设立院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