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8 10:1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3-88968679/88968678
  •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尚文大道906号

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新生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班招生

ACCA会员资格在国内被广泛认可,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西安、重庆、云南、天津、厦门、青岛、泉州、南京、南宁、宁波、福建等在内的20+省市地区政府都将ACCA持证人员列入稀缺性高端财会人才目录,可享受诸如积分落户、个税减免、专项奖金、置业补贴、子女入学等各项优待。

2019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生源地属地原则申请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机会。

2018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温馨提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具体申请方式参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表》。此外,学校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2018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生源地属地原则申请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机会。

2016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条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院学习期间,可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金”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生源地属地原则申请贷款;学院也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机会。第十一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院批准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5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条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院学习期间,可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金”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生源地属地原则申请贷款;学院也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机会。

2015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招生问答

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当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材料到校后可以申请就学地国家贷款,二是全国多数省(市、自治区)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按生源所属地原则直接到当地政府部门(一般是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高贷款金额为8000元/年。
答: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同时设有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体育运动奖学金、文艺活动奖学金、考研奖励金等。

2014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招生简章

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当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材料到校后可以申请国家贷款,二是全国多数省(市、自治区)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按生源所属地原则直接到当地政府部门(一般是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为6000元/年。
答: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同时设有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体育运动奖学金、考研奖励金等。

2014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条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院学习期间,可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金”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生源地属地原则申请贷款;学院也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机会。第十一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院批准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3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招生章程

第九条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院学习期间,可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金”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生源地属地原则申请贷款;学院也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机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