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政策所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业及城市特困户学生可享受中专学费由国家全额报销的助学政策(个别专业学费需要补差额部分);凡持特困证/低保证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资助二年,共计3000元整。
2.辽宁省助学政策凡是辽西北地区(朝阳、铁岭、阜新)户籍的学生(当地户籍、当地学校应届初中毕业)可享受辽宁省助学政策:每生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共计15000元整(2009年-2012年一直享受,具体政策按照辽宁省政府当年政策执行)。
3.沈阳市助学政策沈阳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每年交完学费后,持本人收据到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按学费标准分别给予100%或60%的报销。4.订单企业助学政策部分专业学生参加工作后,中专学费由企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