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的在校学习,根据《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金实施细则》《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细则》通知冀教财〔2021〕6号、冀教财〔2017〕2号《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符合资格的同学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一)免学费
申请条件︰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4)免学费申请表(开学在校领取)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材料∶
(1)免学费申请表(开学在校领取);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开学在校领取)并对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扶贫手册上交时间,审核后享受三免一助(学校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学期初提交《扶贫手册》核验后才可享受国家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开学在校领取)并对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真实性做出承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家庭成员或本人的低保证、特困证、烈士证、孤残证明。如果提交的是家庭成员低保证、特困证、烈士证、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还需提交家庭成员的户口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出学生与该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另∶学校每年对于学习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还有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