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生因家庭发生意外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的,凭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证明和本人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金:一等每学年4400元/人,二等每学年3300元/人,三等每学年22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申请国家金的同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生源地贷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贷款(无息),每学年每人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