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录取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生源地国家贷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学生奖;“润华奖学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之一的学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时可享受学校一次性学费优惠减免政策,具体优惠减免如下:
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完后退回学生本人,具体如下: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经残联盖章确认的残疾证;
7、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优抚证;
8、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提供当地的相关证明,如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