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省政府、学校、企业“四级奖金”,建立奖、助、贷、勤、补、缓和新生绿色通道“6+1平台”。受生占总数的40%以上,每年资生总金额均在1000余万元以上,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第二十八条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励志工程”,实行国家、省政府、学校、企业四级奖学金和金制度,建立了奖、助、贷、勤、补、缓加新生绿色通道的“6+1资助平台”。近几年全校每年学生资助总金额均在1000余万元以上,受生占学生总数的40%以上,践行了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的庄严承诺,连续两次获得“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