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校学生国家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技校学生,名额按15%确定;
4.申请办法:填写国家金申请表,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二)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技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县镇(含县级市)技校生、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技校生(以城市学生总人数10%确定名额,比如一年级城市学生总人数为100人,那么免学费学生名额为10人)。
2.申请办法:农村、县镇(含县级市)籍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仅指城市学生需提供)。
1.680个贫困县的农村籍在校技校学生享受免学费同时还可享受4000元的金(入学后的前4个学期,每学期1000元)。
2.申请办法:填写免学费(金)申请表,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醒:申请国家金和免学费,均无需到村委(居委)等相关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