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行政关系隶属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管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级建制单位。在校生前三年均可享受国家减免学费2200元\年政策(中职起点学生除外),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1500元\年的国家金。部分涉农专业享受国家涉农补助每年2200元。
答:困难家庭考生能分期缴费,但必须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核批准。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可享受国家金1500元/年;学院通过奖学金、特困生基金和爱心基金等形式,支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另外学院还直接与企业对接,采取企业冠名班等合作办学形式,凡报名企业冠名班的考生,可以直接享受企业提供的奖学金、部分学费或生活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