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从六方面来进行:建立中职学校国家和省政府贫困家庭学生金制度,建立省政府奖学金制度,建立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制度,建立学费减免制度,建立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建立社会资助制度。其中国家和省政府金用于中专学校特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省政府奖学金用于中专学校贫困家庭优秀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年1500元。
国家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予以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学生可根据上述条件,每年在学校申请,并递交《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金申请表》或《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和评选每年一次,可连续申请,但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兼得金和奖学金。
19.今年普通中专学校的涉农专业是否减免学费?
答:根据国家政策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的辽财教[2010]86号文件的规定,国家对21个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