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奖学金政策
1、金政策:就读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罗霄山区集中连片地区(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南康、遂川、万安、永新等县市)和其他县(信丰、崇义、大余、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发区)涉农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15%确定)均可享受2000元/人/年的国家金。
2、奖学金政策:①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6000元/人/年,主要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学生,每年全国奖励2万人。②学校设立了特等奖学金1000元/年,一等奖学金600元/年,二等奖学金520元/年。
1、农业类专业及农村(含县、镇)学生免收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非农学生在校生的10%)享受学费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