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南昌保险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31 03:08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791-5213039
  • 学校地址:

2019年南昌保险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学年:中专学费20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2500元,共计450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2500元)
第二学年:中专学费20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2500元,共计450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2500元)
第三学年:中专学费20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3300元,共计530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330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2)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的比例。
3)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人数的15%确定享受国

2016年南昌保险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学年:中专学费25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2500元+远程大专学费、书费等3680元,共计868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6180元)
第二学年:中专学费25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2500元+远程大专学费、书费等3920元,共计892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6420元)
第三学年:中专学费25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3300元,共计580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330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 【2012】376号文件精神):
2)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的比例。
3)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人数的15%确定享受国家金的比例。标准为:每生150元/月,一年计发十个月,共享受两年。

2014年南昌保险学校餐饮经理人专业免费学习班简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2) 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的确10%确定享受免学费的比例。
3) 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15%确定享受国家金的比例。标准为:每生150元/月,一年计发十个月,共享受两年。

2014年南昌保险学校银行客户管理高级人才定向培养双证班招生简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2、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的比例;
3、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按在校生15%确定享受国家金的比例,标准为:每生 150元/月,一年计发十个月,共享受两年。

2014年南昌保险学校招生简章

减免学费后收费标准:中专2500元/年(含住宿、书费、杂费等)大专学费3200元/年
减免学费后收费标准:中专2500元/年(含住宿、书费、杂费等)
减免学费后收费标准:中专2500元/年(含住宿、书费、杂费等)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2) 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的确10%确定享受免学费的比例。
3) 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15%确定享受国家金的比例。标准为:每生150元/月,一年计发十个月,共享受两年。

2013年南昌保险学校保险公司定向人才培养班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新政策,凡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者可免除中专学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2、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的比例;
3、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按在校生15%确定享受国家金的比例,标准为:每生150元/月,一年计发十个月,共享受两年。
注:特困生可申请在校勤工岗位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2013年南昌保险学校银行系统高级定向人才培养双证班招生简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2、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的比例;
3、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按在校生15%确定享受国家金的比例,标准为:每生150元/月,一年计发十个月,共享受两年。

南昌保险学校联办城铁专业招生简章

3、品学兼优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
十、学院设有各类奖金十余项,总体受奖面35%。
1.国家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项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初中起点学生符合要求的享受3000元国家金;
2.国家奖学金: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项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项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4.学院还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多项奖学金。另外,学院还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来完成学业。

南昌保险学校

第一学年:中专学费20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2500元,共计450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2500元)
第二学年:中专学费20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2500元,共计450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2500元)
第三学年:中专学费2000元+定向培养费、书费、杂费等3300元,共计5300元。(享受国家免学费者,实收3300元)
六、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2)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户籍总人数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的比例。
3)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人数的15%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比例。标准为:每生200元/月,一年计发十个月,共享受两年。
4)凡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17个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就读我校,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月200元/月,一年计发十个月,共享受两年。(附17个特困地区:莲花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
★特困生可申请在校勤工助学岗位。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南昌保险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