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许昌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7 21:41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 联系方式:0374-2968866,0374-2968818
  • 学校地址:中国·河南·许昌市八一路88号

2021年许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
3.许昌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每生每学年2000元。
4.许昌学院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等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
第十八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
2.临时困难补助:为帮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2021年许昌学院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5.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均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2019年许昌学院关于启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4.各学院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凡是符合条件的要做到“应贷尽贷”,严格落实好上级教育扶贫政策,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不变形”,确保“精准资助”体系惠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9年许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
3.许昌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每生每学年2000元。
4.许昌学院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等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
第十八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
2.临时困难补助:为帮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2018年许昌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度国家奖金额度已经下达,现就我校2018年度奖金评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成立二级学院奖金评议、认定小组
1.各专业奖金评议小组: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专业人数合理配置,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学生代表应专业人数的10%。
2.学院奖金认定小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团总支书记、资助专干、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国家奖金评定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都必须在总排名的前10%以内;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都必须在总排名的前25%以内;
3.国家金的评定对象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可直接申请并获得一档金,同时在本年度评定过程中对今年夏季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受灾家庭学生应进行侧重;
4.许昌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都必须在总排名的前40%以内。
5.原则上讲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许昌学院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许昌学院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许昌学院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意:我校奖金的申请学生必须是在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借读、休学、退学、转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学习成绩不合要求等情况,可取消该生国家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
1.各专业奖金评议小组,负责本专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及许昌学院奖学金的评议工作。
2.各学院奖金认定小组,负责本学院奖金的终认定工作。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及许昌学院奖学金评选完毕后,学院须在适当范围内自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获奖名单报校资助中心,校资助中心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1.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从2017起启用“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每年所有在校生基本信息、困难认定信息、奖金信息、毕业生信息以及校内资助信息均要求高校进行数据导入;
3.国家奖金获奖或受生应在9月22日前登录个人系统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完成学生困难认定申请审核;
4.国家奖金获奖或受生应在9月26日前登录个人系统提交国家奖金申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完成学生奖金申请数据审核,校资助中心于9月29日进行全校奖金数据审核。
各学院除按照校资助中心首次数据核对后的修改意见修改奖金申请数据外,还需在国庆期间安排专人,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数据逐人、逐条、逐项按照校资助中心要求进行认真核对、完善和修改,校资助中心10月8日进行后的数据审核,对在二次审核中数据仍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将予以通报。
奖金数据录入要求,申请审批表格在线打印、填写要求、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请各学院填写《2018年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只需电子稿,含专升本,接收邮箱@***)并于9月21日上午11点前报送校资助中心。

2018年许昌学院关于启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4、各学院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凡是符合条件的要做到“应贷尽贷”,严格落实好上级教育扶贫政策,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不变形”,确保“精准资助”体系惠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8年许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每生每年2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在德育、学习、科技、体育、艺术及考研等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
第十八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3.勤工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2017年许昌学院关于启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4.各学院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凡是符合条件的要做到“应贷尽贷”,严格落实好上级教育扶贫政策,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不变形”,确保“精准资助”体系惠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6-2017年许昌学院关于进行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组织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金评议小组成员对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家金受生进行评议、复查,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可取消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受助资格: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许昌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