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榆林学院绥德师范校区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免"学生资助管理体制。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榆林学院专业奖学金,榆林学院基金会和各种社会资助等;还有国家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勤工,奖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还为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提供精准资助,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简要程序国家奖学金8000/人·年二一年级以上(含二上年级)特别优秀的本专科以上由符合条件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专业奖学金一等800/人·年二等500/人·年三等300/人·年国家金一等3500/人·年特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由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学校评审、公示后确定二等2500/人·年一一般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国家贷款6000元/人·年经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由符合条件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审查,银地审批,分年发放生源地贷款6000元/人·年参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学生由符合条件学生家长向家庭所在地教育部门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由当地信用联社分年发放榆林市慈善协会榆林学院金5000元/人·年建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和特别困难家庭贫困生由符合条件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确定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先入校特特别困难新生由学生提出申请,院(系)确定上报学校
第二十六条 勤工俭学:学院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