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免学费及金政策
1、国家免学费
农村学生(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三年国家免学费,每年3000,三年共9000元;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符合享受国家免学费的同学需提供户口本的复印件(需复印本人及户口本带公章的第一面)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身份证的同学提供);城市困难家庭的学生还需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如残疾、下岗、低保或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两年国家金,每年2000元,两年4000元;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临泉、阜南、颍上、利辛等)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直接享受金。非连片特困地区学生申请国家金需提供:(1)、贫困证明:贫困证明需盖三章1)村(居)委会2)乡镇政府(街道)3)民政局(所、办);(2)、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本人及户口本带公章的第一面)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身份证的同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