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根据国家免学费政策,全日制正式学籍-、二、 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 (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报读(免前三年技工教育学费).
7.我院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供低保或低收入证件(原件) , 有效证件如下:《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村民低生活保障 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五保供养证》 、市总工会核发的有效《特困职工证》、《残疾证》 、《孤儿证》 、《优抚证》 和《烈士证》。有效贫困证件以外的其它困难证明,均为无效。
在穗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自然年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为(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补贴标准: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享受补贴认定标准:
1.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三年的技I教育学费(见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