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校后,学院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每班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奖学金。另外,在五年制一至三年级,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依据各自贫困的等级享受相应的金。免学费学生资格包括:城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
在五年制四至五年级,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金;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银行审核,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国家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学费贷款高为5000元);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