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4 19:40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80659066 80659099[
  •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

2021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1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2号)的规定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020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⑧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学校将针对新生报到设立入学“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暂缓交纳,先行办理入学手续。

2020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

1.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生源地信用贷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贷款应还本息。

2019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1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2号)的规定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018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1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2号)的规定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017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学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根据河北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冀财政[2007]52号)和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金实施办法》(冀财政[2007]53号)的规定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017年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和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金实施办法》(冀财教[2007]53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国家金评定办法。
国家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其资助等级和名额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给我院的名额再分配到各系。
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贫困学生条件,国家金的资助标准分为3个档次。一档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二档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三档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具体金额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条件的物质享受。
国家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金申请与评审工作在学院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本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系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具体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生处审核后由学院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国家金按月发放给受生。各系要认真做好国家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国家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016年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该卡是学院多项服务管理手段的载体,除每年交纳学杂费外,学院发放的奖金、实习费等款项也将通过学子卡发放。随着我院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学院学子卡作为载体将发挥更大作用。
农行卡:此卡为银联卡,具有存款、取款、转帐、查询余额、更改密码、购物消费、缴费等多项功能,可实现全国联网和跨行交易,同时为您提供电话银行、ATM取现、POS消费、网上银行等多项高附加值服务,是您生活理财的好帮手。同时,农行卡也是学院委托银行发放奖学金、金、实习费的指定用卡。此卡免收开卡工本费。

2014年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新生缴纳学费说明

该卡是学校多项服务管理手段的载体,除每年交纳学杂费外,学校发放的奖金、实习费等款项也将通过储蓄卡发放。随着我院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学校储蓄卡作为载体将发挥更大作用。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和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金实施办法》(冀财教[2007]53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国家金评定办法。
国家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其资助等级和名额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给我院的名额再分配到各系。
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贫困学生条件,国家金的资助标准分为3个档次。1档为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2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3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条件的物质享受。
国家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金申请与评审工作在学院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部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系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具体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生部审核后由学院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国家金按月发放给受生。各系要认真做好国家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国家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