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学院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加强资助监管和创新管理举措,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国家奖金
国家奖金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的文件执行。
学院注册在籍,具备申请国家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国家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每生每年贷款高不超过12000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设立校内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800元、500元。
我院大力推进学生勤工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在校内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