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1、申报免学费条件均按粤人社[2013]1036号、粤财教[2013]54号文件规定办理。
2、属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一、二年级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申请国家金共4000元
3、凡精准扶贫户子女报读减免学费及部分代收费。
4、初中起点自费生第一学期减免学费500元
5、高中起点毕业生报读三年制高级班、预备技师班符合条件可申请三年免学费,自费生报读第一学期免收学费,第二至第八学期学费减事
学费性质工种类型学费(元学期)课t资料费(元学期)住宿费(元学期)校服费(元次性收取)第一学期合计(元)外宿生内宿生免学费所有工种05401290自费高耗材工种·般工种备注1、免费生包含农村(含县镇)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汕尾市区凤山、香洲、新港街道居民户籍及其他城市市直居民户籍)。2、按文件规定,符合免学费中班条件同一学生累计资助不得超过三年,报读年限超出的学生,学校按自费生标准收费。3、我校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住宿费多还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