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费用优势:我院与同类院校相比,学习费用低,投入资金少。凡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金。优秀学生并可获得奖学金。凡在我院就读的白河县学生每学年均享受白河县政府补贴60%的学费。有10%的家庭贫困学生可享受县财政学费全额补贴政策。(共享受两年)
答:当年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以上的学生学费优惠50%,达到三本线以上的学生学费优惠30%,(以生源所在地的分数线为准)。另外:1、设立“学校金”,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实行300元―1000元/人/年资助,同时为学生提供半工半读、勤工俭学的机会。2、设立“校长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人/年、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鼓励奖100元/人/年。3、农村学生及城市贫困生可连续两年享受国家金1500元/人/年。
答:家庭困难的学生凭三级证明(村、乡镇、县民政局),学费可以分期缓交。(学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必须按规定交清)。学校安置办及学生会每年寒暑假都会结合我院的专业给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勤工俭学岗位,解决贫困家庭的生活费问题,锻炼学生的工作能力。
答:我院是国家计划技工内统招院校,享受国家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具有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口籍学生、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省内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指城市享受低保家庭)学生,入学注册以后经市劳动部门批准后,在校一、二年级学习期间,均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金。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共两年3000元。按教育部、劳动部及财政部要求,金是给学生生活的补助,任何学校不能以金冲抵学杂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缓交学费,但有一定的期限。
55、你们学校对学生的奖学金的评选和颁发及学校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学校能做到公平公开和公正?
答:公开公平公正是我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我们学校发放奖学金的学生是经过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按学校的评选标准审核通过的,并且通过公示让全体学生评议,对无异议的学生才定为获奖者或资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