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减免学费及医保费按照当年国家政策标准执行。所有农村(含县镇,县级市在内)学生减免学费标准为3200元/年。另外,城市户口(地级市区域,如:长沙市、湘潭市、邵阳市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比例为:在校总城市户口学生的10%(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写申请材料)。
四、其他待遇及奖学金
1、学校设有“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对评选的优干、团干、学科成绩前三名、各种技能和文体竞赛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根据国家对中职学生金有关规定,就读全日制中职的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每年1500元的生活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