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一学年后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金: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一等金4000元、二等金3000元、三等金2000元;
(4)学院奖学金、金、特困生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生源地国家贷款等。

2018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一学年后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金: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一等金4000元、二等金3000元、三等金2000元;
4.学院奖学金、金、特困生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生源地国家贷款等。

2017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金: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一等金4000元、二等金3000元、三等金2000元;
4.学院奖学金、金、特困生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生源地国家贷款等。

2017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学院实行奖、勤、助、贷、免等系列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学院奖学金等;入学后自愿参加“订单培养”的学生免收全部或部分学费;同时学院提供贫困生“勤工俭学”岗位。

2017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考生基本问题解答

四、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有哪些?
我院建立完备的大学生奖学金、金、勤工俭学、贷款、困难补助奖补体系。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金:按国家政策规定评选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4)学院奖学金:学院另设院内奖学金,按一、二、三等进行评比,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300-1000元。
(5)勤工金和特困生生活补助:学院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岗位,发放勤工金。根据规定给予特困生生活补助。

2015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1、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014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1. 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被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享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即:奖、勤、助、贷、免等系列资助,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学院奖学金等。

2013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简章(报考代码:278)

3、根据国家政策,凡报到就读我校“3+2”大专且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国家减免学费和金。

2013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八、其他须知:学院实行奖、勤、助、贷、免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学院奖学金等;入学后自愿参加“订单培养”的学生免收全部或部分学费;同时学院提供贫困生“勤工俭学”岗位。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