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校设有普通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岗位。
7.按照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金资助,资助标准为第一、二学年每生每年2000元,第三学年顶岗实习期间无国家金。具体条件如下:(1)12个贫困县的农村户口学生;(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学期申请,享受国家金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5%。
8.农业户口学生须携带身份证(用于办理银行卡)、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用于申请国家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金还须携带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