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1 21:1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99-6133008
  •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2020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具体金额变动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年28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工作岗位等,帮生完成学业。

2020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

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学院奖学金达全院学生数30%,具体金额变动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年28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工作岗位等,帮生完成学业。

2018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金
第十五条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金(特困生每年4000元、普困生每年2500元)。

2018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000元、困难学生每年25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工作岗位等,帮生完成学业。

2017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金
第十五条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金(特困生每年4000元、普困生每年2500元)。

2016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000元、困难学生每年25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工作岗位等,帮生完成学业。

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4.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定贯彻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0]118号)精神,确保符合条件的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国家金资助。同时,高中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不低于所收学费10%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改善这些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各地要继续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特别是省级示范高中和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举办“宏志班”,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资,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各市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与我省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和国家金发放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对中职学校新生电子学籍注册的监管,严格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生,不得为同一新生办理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双学籍”,不得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办理中职学历教育学籍。杜绝同一学生重复申报国家金以及利用虚假学生信息套取国家免学费资金现象。要加大对中职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确保国家金和免学费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鼓励更多的青少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