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下列两种情况的学生须申请办理“绿色通道”:一是已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同学必须在“智汇南职”迎新系统点击“绿色通道”,填写贷款回执校验码及贷款金额,并上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同时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同学须上传相关材料。二是家庭经济困难但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同学,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同学须上传相关材料。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认真阅读随通知书发放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致广西高校大学新生的一封信》的内容,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相关手续的办理程序,并在开学初向辅导员提交真实有效的支撑资料复印件,如低保证、烈军属证、烈士证明书、残疾证、建档立卡帮扶手册、县级以上总工会提供的广西困难职工审批表等;低收入家庭学生可提供县级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认定结果;突发困难的学生可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或缴费单据、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处理决定书、自然灾害的损失情况等表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等。所有资料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金评定等工作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