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问:学校是否设立奖学金和贷款?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有何照顾?
答: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有相应的金、国家奖学金,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和学校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设立了“勤工俭学基金会”、“困难学生爱心基金会”,提供勤工俭学岗位、银行贷款等经济帮助,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在校生提供以下几种奖、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校级奖学金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另有先进个人奖励、竞赛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