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助学政策
根据川财教[2012]298号文件精神,对全日制在校学生实行三年全免学费,对国家贫困地区和家庭贫困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费),同时学校每年还拿出50万元奖励学习和技能优秀的学生。
九、资助与免学费政策
2.国家助学金:中职一、二年级连片特困地区学生(乐山连片特困地区为沐川县、马边县)全部纳入,其余地区按20%家庭困难学生评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平均资助2000元/年,根据困难程度分档进行资助。
3.“9+3”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二年级3000元/年,三年级1500元/年。同时享受免除教材费、住宿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入学免费发放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冬装一套(300元),每学期报销一次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