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等多项经济资助措施。
(一)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金用于资校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三免一助政策为∶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根据国家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金且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