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其中-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4.精准扶贫班:我校在广西三江县、资源县、南丹县、那坡县开设精准扶贫班招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等资助的基础上学校再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校助学金2000元/年/人并减免住宿费和课本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减免宿舍费和课本费
5.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2000元/年。学校奖学金-等奖3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三好学生300元/人、优秀团、学生干部200元/人、优秀团员、励志奖学金10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品学兼优者,学校每学年奖励500元/人。
5.新生报到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号页、户主页、学生姓名页,如户主不是监护人还需提交监护人页)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张A4纸上)。以上材料用于申请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式三份,均要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