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免学费
对于在籍在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为城市户口学生的20%,低保户、贫困户家庭学生优先享受)和涉农专业学生(含戏曲专业,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孤儿、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对于在籍在校就读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户、扶贫户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我省12个县的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含县镇,不含县城)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标准为1000元/学期。涉农专业学生及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范围,其他学生按规定比例认定〔(班级学生数-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数-涉农专业学生数)×15%]。
*备注:如遇国家调整学生免学费和资助政策,则执行新的学生免学费和资助政策。
1.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资助,如奖学金,减免学费、书本费和住宿费,校内助学金,校内勤工俭学,特困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