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技工院校国家免学费补助申请指南———————————————————————————————————————————————————————————————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的规定,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政策、资格的学校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政策、资格是指经省、市人民政府教育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二、国家免学费补助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城市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三、国家免学费补助资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执行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基准,所需资金由中央60%、省财政40%比例分担。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补助(二年制共补助4000元、三年制共补助6000元)。学校学费标准高于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可由学校直接向学生收取。 四、国家免学费补助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国家免学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2、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补助申请表》;3、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城市户口属贫困家庭的提供贫困证明(区县、镇街、村社区三级证明);4、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5、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6、学校将免学费学生信息录入国家技工院校学生管理系统中待审批,纸质资料报省资助部门审批。7、学校为每位受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8、省资助部门将国家资助资金拨入学校资助专用账户,学校再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资助资金中抵扣。 湖北省技工院校资助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