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金3000元/生/年,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金1000元/生/年,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农村学生(农村户籍及乡镇非农户籍,不含中心镇)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2014、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家庭学生。
国家奖学金:6000元/生/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2000元/生/年。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生/年,二等奖1000元/生/年,三等奖6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