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备注本市户籍学生与随迁子女学生中专学生免费教育奖励专业1.建档立卡贫困户;2.城镇低保家庭;3.农村家庭;4.残疾学生;5.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6.本市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7.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人每学期免交学费和书簿费共计1500元可与助学金同时享受助学金在本校注册就读(非毕业学年)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非毕业学年)每人每学期1000元非毕业学年可享受上海市奖学金在我校注册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5%)具体操作以当年文件为准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可与以上资助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