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过国家金、企业和学校奖学金制度,鼓励品学兼优和家庭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哈密地区户籍学生可享受地方金资助: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农村和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其它农业户籍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优秀学生高可获1000元/年学校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