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一、二、三年级全免,城市(中心城区)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10%可申请“国家免学费”,涉农专业学生全免。
2.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可以申请“国家金”;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遂川县、万安县、井冈山市、永新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非农业户)可享受“国家金”。
3.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为在校生的15%。
备注:五年制大专班前三年按中专进行管理,学费收取执行表格所示标准,后两年按大专进行管理,学费收取执行大专标准5000元/年,且不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