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2012年秋季开始,我省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实现了免学费全覆盖。公办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民办中职学校按实际在校生人数和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可由学校依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部分学费。学费免除后,普通中专学校还要收取一定住宿费、书本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答: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金,标准是每生每年2000元。按照国家政策,我省属于中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新生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